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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10月21日,莆田市印發《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扎實推進莆田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助力全市經濟社會綠色高質量發展。
通知強調,要加強規劃統籌,強化頂層設計。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結合產業升級、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重點工作,選取再開發資源集中、潛力較大的區域作為低效用地再開發重點區域,并合理劃定低效用地再開發空間單元。對城鎮開發邊界內的現狀零星低效建設用地,以及自然保護地核心區的現狀低效建設用地,經按要求完成復墾、復綠或騰退,并通過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更新地類后,可按“等量增補”調整城鎮開發邊界。相關調整信息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信息系統后,新增的城鎮開發邊界用地規模實行單獨核算。
通知要求,優化開發模式,分類推進改造。鼓勵原土地使用權人收購相鄰宗地整體改造或與分散權利人組建聯合體實施再開發;無開發意愿的,支持通過土地二級市場公開轉讓或預告登記轉讓。在符合規劃前提下,支持原土地使用權人按新規劃用途(商品住宅除外)自行實施再開發,重新核定規劃條件、評估收取土地出讓金,并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后可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法律法規、原劃撥決定書及原土地出讓合同有明確約定需要收回的除外;鼓勵依法通過兼并重組、引入第三方資金等方式處置低效工業用地。
通知支持零星用地整合和城中村改造。對邊角地、夾心地等難以獨立開發的零星用地(單宗不超過3畝,累計不超過項目用地總面積10%),通過收購、置換等方式整合歸宗,集中連片開發;支持與相鄰產業地塊協議出讓用于增資擴產(商品住宅除外)。城中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依法征收后進行改造開發,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參與;結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歸并零星集體建設用地,屬于經營性用途的允許入市,探索“國有+集體”組合供應。
通知指出,要完善配置方式,創新供地機制。堅持權屬“凈地”供應,按照公開擇優原則,建立競爭性準入機制,探索依法實施綜合評價出讓或帶設計方案出讓。探索對同一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項目實施產業鏈供地,將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兩宗或兩宗以上多種用途地塊(不含住宅用地)一并出讓,整體供應。優化社區商業配建標準,調整配建比例,協商調整合同約定事項,并向社會公開信息。
通知明確混合利用與用途轉換。制定土地混合開發正負面清單、規模比例和分割轉讓要求;工業、倉儲、研發用地及商服用地內部轉換,可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支持對存量建筑實施用途轉換,鼓勵用于發展國家支持產業和行業。同一使用權人需多門類自然資源的,探索組合包供應;推動公共設施等地上地下綜合開發,分層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支持危舊小區原拆原建,消除安全隱患,改善居住條件。
通知規范調查認定和上圖入庫。依據低效用地認定標準,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城鎮低效用地進行調查,全面查清低效用地類型、用途、分布、權屬、面積、改造開發潛力以及權利人改造醫院等基本情況及歷史遺留用地底數,全部實現上圖入庫,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同時將“低效用地再開發一張圖”成果納入莆田市“招商一張圖”,加強低效土地推介,強化服務項目招商。
■ 張步雄 陳一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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